发布时间:2025-10-06 15:31:24
来源:大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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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双节临近,为营造安全、有序、放心的节日市场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假期,天镇县市场监管局近期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清风朗月”市场秩序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此次行动聚焦价格、餐饮、食品、药品(含化妆品)、特种设备安全、电动自行车质量、燃气灶具质量以及“九小场所”无照经营等多个关键领域,旨在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筑牢节日市场安全防线。
价格秩序是节日市场的“晴雨表”,直接关系民生福祉。天镇县市场监管局将稳定节日市场价格作为“清风朗月”行动的首要任务,提前介入,加强预警。执法人员深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围绕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节日特色消费品、交通旅游、停车收费等领域,广泛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发放《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63余份,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同时,加大市场价格巡查频次和力度,严肃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行动期间,已与63家重点经营单位签订价格承诺书,督促其自觉履行价格承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价格秩序。
节日期间聚餐增多,餐饮服务和食品安全至关重要。县市场监管局以餐饮单位、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店、承接婚宴较多的酒店等为重点,对207家餐饮服务主体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核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加工制作过程控制、食品留样等环节,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同时,对299家食品经营主体,包括超市、食杂店、食品批发市场等,加大巡查力度,严查销售“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等行为,确保流通环节食品来源可溯、质量可靠。针对节日消费特点,加强对月饼、糕点、酒类、乳制品等节令性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药品、化妆品安全关乎消费者健康权益。行动中,执法人员对46家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细致排查,重点检查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处方药销售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情况。在化妆品领域,对36家化妆品专卖店、商场超市专柜、美容美发机构等经营主体进行检查,重点关注产品注册备案情况、标签标识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夸大宣传、是否经营过期或假冒伪劣化妆品等行为。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药械化市场秩序,确保了相关产品质量安全。
针对节日期间公共场所人流量增大、特种设备使用频率高的特点,县市场监管局将特种设备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对各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了安全隐患大排查。检查范围覆盖商场、酒店、医院、住宅小区等场所使用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游乐设施等。执法人员重点查看设备定期检验、安全附件校验、日常运行记录、维护保养、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等情况,督促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为防范化解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行动专门部署了对电动自行车和燃气灶具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查。执法人员对辖区内9家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进行了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等行为。在燃气灶具领域,重点检查产品是否设有熄火保护装置、产品标识是否规范、是否属于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销售的产品等,从源头上遏制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风险。
“九小场所”数量多、分布广,是市场监管的难点。此次“清风朗月”行动将整治“九小场所”无照经营行为纳入重点,加大对此类生产经营主体的排查力度,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净化市场环境,消除潜在风险。
截至目前,“清风朗月”行动已有序检查各类经营主体截至目前,检查各类经营主体889余家,其中药品经营主体40家,特种设备使用主体18家,餐饮服务主体207家,旅店、酒店63家,食品经营主体299家,化妆品经营主体32家,电动车和燃气灶具经营主体13家,发放提醒告诫函63余份,签订价格承诺书63份,共发现问题隐患200条,责令整改200条,排查无照经营户50户。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下一步将继续深入推进“清风朗月”行动,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全力维护好双节期间市场秩序稳定,为全县人民营造安全、放心、满意的节日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