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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以打假为名,行牟利之实”的恶意投诉举报数量居高不下,并呈现专业化、规模化、团伙化、程式化特征和趋势,严重困扰相关市场主体,扰乱市场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部分职业投诉举报人滥用投诉举报、信息公开、复议诉讼等权利,大量挤占有限的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甚至将之作为敲诈勒索市场主体的手段。
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促进社会诚信建设,防范以牟利为目的的职业索赔人恶意投诉举报行为过多占用有限的行政资源,有效处置职业索赔、职业投诉举报行为,全国多地出台了相关文件性规定,我省晋中、长治、忻州、朔州也于近期出台了文件性规定。
目前,在处置职业索赔、职业投诉举报方面,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探索了有效的经验,形成一定共识。为助力我市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由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联合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大同市公安局、大同市司法局、大同市信访局、大同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心等七部门制定《关于规范处置市场监管领域职业索赔恶意投诉举报行为维护良好营商环境的暂行规定》。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希望社会各界踊跃提出意见和建议,截止时间2025年8月25日。
回复邮箱:
dts12315ts@163.com
联 系 人:连慧敏
联系电话:0352–2831050
附件:《关于规范处置市场监管领域职业索赔恶意投诉举报行为维护良好营商环境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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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28文章搜索